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,说到与做到之间
公开资料显示,沈德咏,1954年3月出生,1980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,攻读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。1988年6月,从江西省委政法委调任江西省高级法院刑一庭庭长,后担任副院长。1998年10月,进京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,同年12月被任命为副院长。2006年下半年,调任上海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。2008年4月,回到最高法院工作,任党组副书记、常务副院长,直到2018年6月卸任,调任十三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。据此,其在最高法院前后累计任职十八年多,期间担负的众多司法工作,包括司法授课、法律书籍编辑、法律事务宣传等等,为国内法律各界人士所熟知。
2018年6月,沈德咏离任最高法院时,曾经通过媒体写了一篇公开的《离职告别书》,流传甚广。其中写到:作为一名法律人,无论你走得多高、走得多远,也无论你最终走向哪里,在内心深处都应该坚守一些底线,比如道义的底线、法律的底线、良知的底线,不轻易为外界的诱惑和压力所动摇。作为一位司法工作者,尤其是作为一位法官,特别是作为最高法院的法官,我们既要尊崇有形的法律,尽忠职守,不越雷池,更要本诸良善之心,正道直行,善待自己,善待他人,以自己的一言一行,让法治的公平正义之光,照亮社会的每一个角落。
如今,官宣其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查,虽然具体的涉案情况有待进一步的查证和审理通报,但作为一名法律人,可以说,起码他并没有做到以上自述的“始终如一”、“守好本分”,并没有“尽忠职守,不越雷池”,并没有“守住道义的底线、法律的底线、良知的底线”。如此的说一套,做一套,着实让很多人震惊。其实,这又有什么令人震惊的呢?
罗翔曾经说过,世界上最远的距离,是知道和做到。为了证明这个道理,罗翔还举了原深圳市中级法院副院长裴洪泉言行不一的贪腐案例。
事实证明,经不起历史和行为考验的言语,即使说得再好,只不过是花言巧语罢了。作为一名法律人,自己的行为经不起时间和法律的考验,一旦东窗事发的话,自己反会受到自己昔日从事的法律工作的审判。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的另一个意思是,执法与违法,距离并不遥远而是离得很近,中间只差了一个“查”与“不查”而已。法律追究前面,说得再好,不过是自己打自己脸而已。
曾经写下《悯农》中“锄禾日当午,汗滴禾下土,谁知盘中餐,粒粒皆辛苦”诗句的唐代诗人李绅,后来官至宰相。有人就发掘史料爆料,李绅作为“李党”的重要一员,相传他晚年生活极尽奢华,为官不仁。在中晚唐天灾人祸不断时期,百姓生活环境恶劣,李绅曾经一顿饭杀掉了三百只鸡,只为了吃鸡的舌头,可谓自己活成了自己曾经厌恶的样子。即便作者如此的言行不一,可谁又能否认,那首《悯农》所表达的对于农民、农业的痛惜之情,千古流传,脍炙人口,教育意义重大呢?对于那篇《离任书》,是不是也应该如此看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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